各班级团支部:
经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并报请校团委和院党总支批准,共青团许昌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暨许昌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定于2016年11月3日至11月4日召开。根据《团章》规定和校团委、院党总支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第三次“双代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双代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校团委和学院党总支对我院团总支、学生分会的指示;
2、听取和审议过去五年的团总支和学生分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第三届团总支委员和学生分会委员;
4、选举出席校“双代会”的代表。
二、出席院“双代会”代表名额及要求
各班级、团支部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中团总支名额,学生会名额,分别由团总支、学生会酝酿产生,并在所在班级参加推荐。列席代表名额由团总支酝酿产生。
三、代表条件
参加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三次“双代会”的代表,须是团员青年、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并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团员代表必须是共青团员或在团内担任职务的共产党员),并为院系团学工作做出重大贡献者。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3、工作努力,作风扎实,坚持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团结青年学生,并起到带头作用;能积极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为班集体、团支部的建设献计献策,能真正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并为院系团学工作做出重大贡献者;
5、有较强的参事议事能力;
6、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7、团总支、学生会代表酝酿产生,须根据其学习情况、工作能力而定。
四、代表产生的办法
1、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三次“双代会”的正式代表,由各班团支部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协商,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进行差额选举。
2、各班团支部要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
3、各班团支部应于2016年10月27日前将选举结果的报告(附件2),报院团总支备案并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团员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班团支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选举工作中的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代表选举的工作任务,迎接我院“双代会”的胜利召开。
文学与传媒学院团总支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