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立足于培养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影视作品创作,以及新闻采写、编辑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通过专业实习可以达到以下目的:一是了解我国传媒出版、广播电视等媒体运行现状及行业最新指导理念,及时矫正和调整自己的认识和观念,以便迅速适应行业需求;二是了解文化宣传、新闻出版、影视制作、广播电视等行业实际工作流程及行业规则,通过亲身参与策划、采写、创作、拍摄、编辑等媒体实际工作,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完善自身的专业素质。
二、实习方式
集中实习与自主实习相结合
三、实习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年9 月 至 2021年 1月
地点:许昌广播电视台、许昌县电视台、许昌学院网络电视台、漯河电视台、济源电视台等。
四、实习生的分配及指导教师的选派情况(填写《许昌学院专业实习情况统计表》
五、实习的任务及进度安排
1、参与文化宣传、新闻出版、影视制作、广播电视或其他媒体的节目策划、短剧创作、项目实施、新闻采编、后期制作等业务工作。
2、在广播台、电视台岗位实习,要求参与一档广播电视栏目,栏目的播出要有一定的持续性。实习结束后要提交所参与节目的录音或者录像光盘。
3、在广播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的新闻采编岗位实习,要求独立完成稿件或编辑、制作作品不少于2篇(期、部)。实习结束后要提交所刊发、播出作品的录音、录像光盘或报刊。无法体现作者参与情况的,请所在实习单位出具刊发、播出证明并加盖部分公章。
4、参与所在实习单位(包括电台、电视台、报社、出版社、戏剧院团、文化管理部门等)的科学研究活动,积极思考、主动研究,撰写一篇有关行业发展或现存问题的调查报告或论文,或者访谈一些业内人士(人数不限,较有成就者可形成专访),写出访谈笔录。
5、利用实习期间进行短片和短剧的创作,可以独立创作剧本(需自行联系老师帮助评改),也可以互相结合拍摄、排演短片短剧,实习结束后要将创作成果交给指定老师验收,不合格者不予“实习通过”。【实习期间,毕业作品组保持和指导老师的联系,完成毕业作品的剧本创作或纪录短片的策划方案。】
6、实习结束后要提交2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
六、实习方法及指导
1、听取专业人员的讲解及介绍。
2、到各实习单位参与媒体实际工作。
3、查阅相关资料,学习相关法规,进行社会调研。
4、实习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日常业务的指导,具体到每个学生。
5、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沟通协调实习的相关事宜,做好学生生活、业务、思想的指导工作。
七、成绩的评定
1、实习工作成绩占70%,实习报告成绩占30%,两次成绩合为一个成绩。
2、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凡获得及格以上成绩者,即获得规定学分。
3、评定成绩的步骤:学生填写个人鉴定,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及成绩,再由实习单位负责人审查,实习单位盖章,返校后由系里综合评定给出实习成绩。
4、实习结束后,将下列材料及时上报:①媒体工作实习鉴定表②实习日志③实习报告④调查报告或论文⑤由本人独立完成或参与制作的短片、节目的光盘,新闻报道、刊发文章的报刊,在公司撰写的文案、项目策划等资料(须加盖公章),独立创作的剧本(需评改老师的推荐签名)等。
5、实习结束后,由学生报名,指导教师把关,评选出实习生总数的10%为优秀实习生。八、实习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专业实习的学生必须按时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报到时间或提前结束实习。
2、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和统一指挥,遵守实习期间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旅途上下车必须按规定时间集合,注意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和在外住宿。
3.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方案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实习任务。
4、实习生应将每天实习观察的结果、实习心得收集整理,做好实习记录,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写好实习报告。对实习涉及的保密内容,应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防止泄漏。
5、听从实习基地单位的管理,尊重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除完成实习任务外,可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6、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进入与实习无关的部门。
7、实习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原则上不得请假,遇特殊情况要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天数1/3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九、实习各项开支预算(填写《许昌学院专业实习包干经费使用申请表》)
十、实习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
组长:尤建设
组员:韩启振、马丽娜、訾冉、张文东
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 学院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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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9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