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就业中心要求,2003年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如果报到证遗失,不再需要回学校就业中心开具遗失证明,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直接到省就业中心服务大厅办理。2003年(含2003年)之前的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高考录取当年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还有教务处学籍科出具的学籍证明,到学校就业服务大厅办理遗失证明,以上手续办完后,毕业生本人到省就业服务大厅补办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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